地方各级党的纪委检查委员会由什么选举产生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5-06-19

按照党章规定,地方各级代表大会选举。

党章第二十六条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四)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扩展资料

第二十七条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三年以上的党龄。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由它选举的委员会的任期相应地改变。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分别由上一级委员会决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出缺,由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参考资料来源:共产党员网-中国共产党党章



地方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有各级全体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什么选举产生~

按照党章规定,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与同级党的委员会相同。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由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党的基层委员会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还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由它的上级党组织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经常地向同级党的委员会请示汇报工作,积极反映情况和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以取得同级党的委员会的领导和支持。地方各级党委也应重视和支持纪委的工作,为纪委的工作提供方便条件。

扩展资料

根据《党章》的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有五大职责和任务:
1、维护党的章程的其他党内法规。
2、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3、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4、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
5、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参考资料:人民网-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产生办法、任期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