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因私护照拒签后,再用公务普通护照签证,我该怎样解释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5-06-23
申请签证,如果是因私事务,则必须使用因私普通护照,不得使用因公普通护照。如果重复不断的申请同一国家的签证,会给签证官留下有移民倾向,则在长时间段内无法获得签证。

因公普通护照和因私普通护照的用途区别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境、入境的“私事”是指:
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留学、就业、旅游和其他 非公务活动。 因此, 凡中国公民因上述“私事”需要申办护照时, 一般均发给因私普通护照 。
“公务普通护照”又称“因公普通护照”。因公普通护照一般发给国家派出的研究生、留学生、访问学者和工程技术人员等, 这种护照由外交部或地方外办颁发。
颁发对象
1、党政机关副处级以下因公临时出国人员。
2、除外商独资企业、私人企业以外的各企业、事业单位从事经贸、科技等活动的人员。
3、参加各种非政府间国际学术组织和国外学术团体举办的学术会议的人员,及参加中外学术团体、教育机构间互访的人员,单位派往国外讲学、任教和工作的人员。
4、民间组织的出国人员。
5、新闻机构出国人员。
6、出国演出或举办展览的人员。
7、出国参加比赛或训练人员。
8、国内远洋公司海员。
9、从事对外经济援助的人员。
10、常驻国外民间机构的人员。
11、到国外进修的中科院和工程院的院士、高等院校的校长、副校长及相当这一级别的人员(其余公派留学人员原则上持用因私护照)。
12、为执行科技合作协议,并持有《执行科技合作协议出国合作研究、进修人员登记表》(KW121表)的出国进修人员。
13、颁发护照机关认为需持因公普通护照的人员。
因公普通护照是颁发给除各级政府部门县(处)级以上官员、派驻国外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驻联合国组织系统及其专门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等以外的其他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标准管理机构中的其他人员,以及国有(控股)企事业单位的因公出国人员。

一定要事实求是,无论是因私还是因公,拒签不要害怕,见面要把你的情况说明。现在你办理的是公务普通护照,要写份拒签理由,盖上公司的章,用你公司的抬头纸写。把重新申请美国签证资料和拒签理由一同送外交部。由外交部审核后再送。再约面谈等。

因私护照被拒后再用公务普通护照办理签证,使馆会知道是同一个人吗?~

这种情况对方应该不会知道的,他们一般基本都会以护照号码为准来记录和查询的。

因公护照的有效期是2年一般,如果不交回去的话下次因公出国外办审批可能有麻烦,一般都是回国交回去,然后在有效期内再出去就再领出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