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机构沿革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5-06-14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的历史可以追溯至1978年,当时它在海口市海甸岛的沿江一西路1号建立,作为广东省海南行政区县级市的一部分。随着1988年海南建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的地位得到了提升,正式升级为地级市的检察机构。

在这一时期,海口市内部设立了新华、振东和秀英三个区检察院,分别服务于各自的行政区。进入2002年,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的内部结构进行了调整,原有的部门科室改称为处室,级别调整为副处级。这一变化标志着组织结构的进一步规范化。

同年,一个重要的行政区划变动发生,琼山市并入海口市。随之而来的是,原琼山市人民检察院更名为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而原新华区、振东区和秀英区的人民检察院也相应地进行了更名:原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改称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振东区人民检察院更名为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秀英区人民检察院的名称保持不变。

这次更名反映了海口市行政区域的变化以及人民检察院职能的适应性调整,标志着海口市司法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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