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概论的名词解释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5-06-19
文学概论作为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核心课程,其基本任务是向学生系统地介绍文学作为一门学科的专业知识体系。这门课程旨在让学生对文学专业的理论有一个初步而全面的了解,为其未来的学术探索奠定基础。它是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基础教材。
### 第一章 文学观念
####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与下一章集中讨论文学观念问题。通过学习本章,学生应认识到文学作为人类文化活动的复杂性。重点包括“文学观念的演变”、“文学的文化意义”、“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属性”以及文学作为作家“个体经验的结晶”等四个方面。学习应把握文学观念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文学是人类的一种文化活动,理解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属性”,以及文学与体验的关系;同时,学生需要掌握教材中的文学观念。
#### 二、考试内容
文学具有广泛的涵盖面,需要从多个角度和层次进行综合阐述,以建立接近文学活动本身的观念。我们从人类文化、社会审美意识形态、作家个体体验以及人际情感沟通和语言组织这五个视角来定义文学。文学是人类的一种文化形态,它具有审美意识形态属性,表现出个体经验,并用于人际情感交流的语言艺术。
#### 第一节 文学观念的演变
(一)文学四要素与文学活动
文学观念涉及对文学的看法,即对“文学是什么”的回答。文学四要素包括世界、作家、作品和读者,它们是构成文学活动的基本要素。文学作为一种人类的精神活动,不仅揭示了文学四要素之间的活动关系,也体现了人与对象的异性关系,以及人的本质力量的体现。学生需要了解文学四要素的构成关系。
(二)历史上五种主要的文学观念
以文学四要素为坐标,可以引申出历史上五种主要的文学观念:再现说、表现说、实用说、客观说、体验说。学生需要掌握这五种文学观念。
(三)文学观念演变的原因
文学观念的演变受时代变迁、群体视野差异、民族文化以及文学本身发展的影响。学生应理解这些影响文学演变的原因。
(四)文学的界定
本书提出一个综合性较强的文学观念。文学作为一种文化形态,具有社会审美意识形态属性,是凝聚个体经验的、用于人际情感交流的语言艺术。学生需要理解这一文学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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