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四年一闰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5-06-14
闰年(Leap Year)是为了补偿因人为历法规定造成的年度天数与地球实际公转周期的时间差而设立的。这种设置使得在闰年中,一年有366天,而非平年的365天。具体来说,闰年的天数分配为:1月、3月、5月、7月、8月、10月、12月各为31天;4月、6月、9月、11月各为30天;而2月在闰年中则为29天。

闰年的产生源于对时间差的补偿。传统解释指出,一年中的时间若以整数365计算,会存在多余的小时和分钟,当这些时间累积达到一天(24小时)时,就会通过增加一天的方式来表示,这样的年份即为闰年。然而,这一解释更侧重于计算方式,而实际上这种设置是人为规定的。

从根本上来说,地球绕太阳一周的周期是365天5小时48分46秒,即一回归年(tropical year)。然而,公历的平年只有365日,比实际的回归年短了约0.2422天。这种差异导致每四年会累积大约一天的时间差。因此,为了校正这种差异,每四年会额外增加一天,使当年的历年长度为366日,这一年就被定为闰年。按照这样的规则,在公历中每400年有97个闰年。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按照每四年一个闰年的规则计算看似合理,但实际上这会导致平均每年多算出约0.0078天。经过四百年后,这种累积误差会达到大约3天。因此,为了更精确地反映地球公转周期,公历规定:当年份是整百数时,它必须是400的倍数才能被认定为闰年;而如果是非400的倍数的世纪年,即使它是4的倍数,也不能被视作闰年。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四年一闰,百年不闰,四百年再闰”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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