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出生年月弄错了怎么办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5-06-18

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去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

1 、办理条件:

出生日期原则上不得更改。公民实际出生日期与居民户口簿登记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可以申请更正出生日期。  

公民申请更正出生日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 受理:  

(1)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干部,本人要求确定或者更改的; 

 (2)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依据《出 生医学证明》申报户口,要求更改的;  

(3)正在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4)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 

 (5)申报户口登记时对出生日期已签字确认的; 

 (6)已更正出生日期的; 

 (7)变更姓名未满三年的。  

2 、办理手续:

公民申请更正出生日期,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书面申请报告;

②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③公安机关原始户籍资料;

④原始户籍资料登记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出生日期更改情况说明。

凡无法提交原始户籍资料的,原则上不予办理,特殊情况公安机关 要认真调查核实。对依据原始户籍资料申请变更出生日期的,在提交的原始户籍资料复印件上需注明出处、审核人、日期,并加盖所属派 出所户口专用章。

1996年 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公 民申请变更出生日期的,需提交在派出所申报户口的原始材料。对确系户口登记差错且查找不到原始户籍资料的公民申请变更出生日期的 ,要持慎重态度,需提交所属派出所出具的查找不到原始户籍资料的证明、其母亲在医院住院分娩记录、儿童预防接种登记表、独生子女 证、学籍登记表、毕业证书、最先记载出生日期的人事档案资料、持有的老户口簿或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责任区民警调查报 告等证明材料,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必须相互印证,出生日期有涂改的原始户籍资料、单一的证明材料和新近补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不得 作为变更出生日期的依据。 

 3.办理程序:

由公民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受理后,经派出所 、县级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



根据资料进行重新修改,但是修改难度就很高了

拿出可靠的出生证明去派出所要求更正。

身份证出生年月弄错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一、更改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办理流程:
1、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和审批手续,受理窗口为派出所的应同时将已审批的材料移交受理地派出所,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受理地户籍窗口凭公安分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当场办理变更手续。
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错了是可以改的。
二、更正出生日期公民要求更正出生日期,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出生证》或出生日期差错的原因和原始凭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单位职工的,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于户籍登记工作人员疏忽或差错的,不需单位证明)。
5、打印变更更正申请表后交主管所长批准后报分局主管局长审批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符合条件的可以去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身份证日期。
1 、办理条件:出生日期原则上不得更改。公民实际出生日期与居民户口簿登记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可以申请更正出生日期。  公民申请更正出生日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 受理:  (1)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干部,本人要求确定或者更改的; 
(2)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依据《出 生医学证明》申报户口,要求更改的; 
(3)正在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4)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 
(5)申报户口登记时对出生日期已签字确认的; 
(6)已更正出生日期的; 
(7)变更姓名未满三年的。 
2 、办理手续:公民申请更正出生日期,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书面申请报告;
②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③公安机关原始户籍资料;
④原始户籍资料登记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出生日期更改情况说明。凡无法提交原始户籍资料的,原则上不予办理,特殊情况公安机关 要认真调查核实。对依据原始户籍资料申请变更出生日期的,在提交的原始户籍资料复印件上需注明出处、审核人、日期,并加盖所属派 出所户口专用章。1996年 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公 民申请变更出生日期的,需提交在派出所申报户口的原始材料。对确系户口登记差错且查找不到原始户籍资料的公民申请变更出生日期的 ,要持慎重态度,需提交所属派出所出具的查找不到原始户籍资料的证明、其母亲在医院住院分娩记录、儿童预防接种登记表、独生子女 证、学籍登记表、毕业证书、最先记载出生日期的人事档案资料、持有的老户口簿或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责任区民警调查报 告等证明材料,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必须相互印证,出生日期有涂改的原始户籍资料、单一的证明材料和新近补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不得 作为变更出生日期的依据。 
3.办理程序:由公民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受理后,经派出所 、县级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