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行政区是什么意思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5-06-20

地理行政区即行政区划,是指国家依据政治、经济、民族、历史等多重因素,将领土划分为不同层次的区域,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相应的政权机关进行社会管理的制度

行政区划的主要特点包括层次性:行政区划具有明确的层次划分。按照三级行政区划,包括省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和乡级行政区。而按照四级行政区划,则包括省级、地级、县级和乡级。 管理性:每一级行政区都负责管理其辖区内的行政事务,如经济发展、社会服务等。 法定性:行政区划是由国家法律规定并确立的,具有法律效力。

我国的行政区划制度: 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行政区划是三级制,即省、自治区、直辖市、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乡、民族乡、镇。 但在实际执行中,大多数地区实行四级行政区划制度,即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城市、地级市;一般市、县、区;镇、乡、街道。 在一些特定地区,如海南省和部分省会城市、地级市,会下设自治州或设区的市,这些地区实际上是四级行政区划。

综上所述,地理行政区是国家为了有效管理领土而进行的区域划分,每一级行政区都承担着特定的管理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