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语法题解答 最近遇到一些语法上面的疑惑 希望是英语专业的高手帮我解答一下 近可能详细一点 非常感激

作者&投稿:凤环 (联系方式在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我现在有一个困惑已久的英语语法上的问题,请有空的老师高手们进来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It's important doing sth.
It's important to do sth
这两句话都是用非谓语动词作逻辑主语 而用it 做形式主语的
关于非谓语动词做逻辑主语的问题 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用不定式的情况最为常见 此时 谓语可以采用形容词 名词 动词等来充当
用动名词的情况就要少的多 此时 谓语常常是形容词或名词 并且常常是表示用途、性质、品质等含义 最常见的句型有
It's a waste of time doing this. 这样做是浪费时间的。
It's no good (use) doing that. 那样做没好处(没用)。
It's an awful job doing this. 做这事真是一件可怕的差事。
It's fun doing this. 做这事真有趣。
It is not an easy task doing this work. 做这工作真非易事。
nice, good, hard, foolish, enjoyable, worthwhile,no good, waste, useless, no use, dangerous做谓语的时候 也可以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 最近 这两者在充当逻辑主语上的区别越来越小 在他们的口语中 已经越来越能见到两者通用的迹象 但是 在某些特定的语境中 尤其是日常用语 他们的区别依然存在比如
It's nice to meet you(问候语)
It's nice meeting you(道别语)

不要改。为什么?
1、英文名字是有固定拼写的,虽然John可以昵称Johnny,也有变体为Johann、Johnathen等,但要注意,变体和昵称通常也是固定的,不是随便编出来的,你写为Johm,人家就根本不认识了。比如你自己改成Doroty,人家就从没见过这个名了。可能你接触的英语还不多,我告诉你,这和语法没关系,只是语言习惯。另外,ty、cy、sy结尾的名字不是没有,只是给人感觉不是上档次的名字,有点像小名,好比你认识个人叫“王瓜瓜”,这个名字不是没有,只是人家会觉得异样。至于最后一个Dorosye,不仅人家不知道怎么读(多乐西还是多乐赛),而且看起来还不像英文名。
2、很多英文名(比较常用的)都有固定中文翻译的。比如John就是约翰(港台也译成“强”、“庄”),你不能随手译为“姜”;比如Jim就是吉姆(港台也译成“占姆”),不能自创地译为“姬牧”。你的英文名Dororthy的中译是“桃乐西”、“桃乐丝”,很好的中译名,你如果把英文改了,中译名还能是这个吗?或者你自己译一个?

3、读音也是固定的。你觉得诸如Dorocy、Dorosy读起来和Dorothy很像,对老外来说,他们听到这个音,肯定以为你是叫Dorothy的,如果是在办事机构,人家可能还问你是这么拼吗?结果你说“不是Dorothy,是-cy或者-sy”,他们不会说你或笑话你,但他们会觉得你怪怪的。就好像你问个刚认识的人叫什么,人家告诉你叫“王juan”,你肯定是为是“王娟、王隽”吧,结果她跟你说是“王倦”,你心里作何感受?

4、个人觉得Dorothy还是比较上档次的名字,比太滥的Mary、Catherine、Jennifer要好;也比俗气的不像正是名的Candy、Yammi、Babie要好。

综上,不建议你改。

第一题,应该是关于将来的虚拟语气,所以if从句中只能用should do 或者 动词的过去式 或者
were to do 这三种形式 ,所以只能选B。但要是主句,就可以用would /should/could do了。
第二题,你就还原一下,stay at the hotel,stay是不及物动词,后面必须得有介词 才能接宾语。
比如说 which city to live in,因为live in the city.
比如说,where to live 因为where相当于in which ,你就想一下live here(跟where一样,是副词,where是疑问副词,而which是疑问代词),live in the city,我想你就能明白了,就还原一下就行。
没懂的话 可以继续问。

1.would是一个将来形式的虚拟语气,不代表个人感情色彩。而句子翻译是如果你的小车想要得到一点关注,就把它送到an authorized dealer,意思就是如果你想好好保养你的车子,就把它送到an authorized dealer,这是车主的个人主观意愿,所以用should need 。
2.句子的后半部分应该是宾语前置,原句是The clarks haven't decided to stay at witch hotel yet。因此,选C

第一题:
should 作为情态动词,可以用在条件状语从句中,表示语气较强的假设,译作“万一”、“竟然”,这时也可将 should 置于从句之首,即将 should 放在主语前面,而省略从属连词 if 。如:If you should fail to come,ask Mrs Chen to work in your place. 万一你不来,叫陈小姐代替一下。
第二题:
是属于疑问词加 to do 构成的一个非谓语结构,这个时候如果这个动词后面跟了一个介词,这个介词不能省略。stay at hotel(注意hotel是个名词) 这个at 就不能省略。

第一题的话考察虚拟条件状语从句的用法。从题目显然可看出这边是将来的虚拟(如果将来你的车怎么怎么,就怎么怎么)。
而虚拟条件句表将来只有以下三种情况
1.If +主语+should do ,主语+would do

2.If +主语+were to do ,主语+would do

3.If +主语+过去式,主语+would do

从选项分析,只有B .If +主语+should do 符合,因此的话只能选B

第二题的话考察定语从句。我建议你做这种题目时自己变换一下语序看是否通顺。
如,选C的话,变序后为 the clarks havent decided yet to saty at which hotel ,变序后主干完整,没有错误,则该句子是对的,就这样4个选项依次代入。

嘻嘻,如果还不清楚可以直接再问我

一楼的回答非常正确,是不是英语专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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