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原因有哪些理由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5-06-21

法律主观:

离婚的原因 : 1、对方或者本人出轨。 2、缺乏感情基础。 3、性格不合。 4、生活不和谐。 5、生活习惯不合。 6、因为钱的原因。 7、 家庭暴力 。 8、赌博等不良嗜好。 9、婆媳不和。 10、两人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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