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天?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5-06-09

全国法制宣传日在12月4日。这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的,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在这一天中,部分民众可进法院参观。从1986年至2000年,全国实施了三个五年普法规划,“六五”普法在全国普遍展开。2001年12月4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制宣传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法制宣传日,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扩展资料

2001年以来,我国各地、各部门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在每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通过举办座谈会、书画展、网上论坛,印发宣传资料,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制作播出专栏、专版、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传播了法律知识,弘扬了法治精神,促进了社会和谐。“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正逐步成为我国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权益的有效载体,成为展示中国法治建设成就,树立我国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窗口。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全国法制宣传日



12月4日。

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在这一天中,部分民众可进法院参观。

从1986年至2000年,全国实施了三个五年普法规划,“六五”普法在全国普遍展开。2001年12月4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制宣传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 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12月4日

全国法制宣传日在12月4日,按照党中央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要求,18年来,宪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比较广泛的普及。

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提高。

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展开,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都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

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批转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文件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要求,从1986年至2000年,全国实施了三个五年普法规划。15年来,宪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比较广泛的普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提高;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展开,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
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都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

2001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批转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又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文件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议,2001年5月,中宣部、司法部联合召开了第五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对“四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目前,“四五”普法在全国普遍展开,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四五”普法规划明确规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这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宣传我国社会主义的法治形象,促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都具有重要意义。

200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依法治国,执政为民”。⑤

为进一步加强宪法的宣传教育,“四五”普法规划中将宪法实施日,即每年12月4日确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

第四届法制宣传日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第三届法制宣传日主题:
“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第二届法制宣传日主题:
“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第一届法制宣传日主题:
“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全国法制宣传日是12月4日。

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全国禁毒日分别是每年的哪一天~

全国法制宣传日在12月4日,按照党中央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要求,18年来,宪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比较广泛的普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提高。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即国际反毒品日。1987年6月12日至26日,联合国在维也纳召开由138个国家的3000多名代表参加的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部长级会议,会议提出了“爱生命,不吸毒”的口号,并与会代表一致同意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国对毒品问题的重视,同时号召全球人民共同来解决毒品问题。

扩展资料:
全国禁毒日设立宗旨:
世界范围的毒品蔓延泛滥,已成为严重的国际人民的威胁。据联合国统计,全世界每年毒品交易额高达5000亿美元以上,是仅次于军火交易的世界第二大宗买卖。毒品不仅严重摧残人类健康,危害民族素质,助长暴力和犯罪,而且吞噬巨额社会财富。对于发展中的国家来说,毒品造成的损失和扫毒所需要的巨额经费更是沉重的负担。
1987年6月,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举行了联合国部长级禁毒国际会议,有138个国家的3000多名代表参加了这次国际禁毒会议。这次会议通过了禁毒活动的《综合性多学科纲要》。26日会议结束时,与会代表一致通过决议,从1988年开始将每年的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
全国法制宣传日设立宗旨:
在国家宪法日之际,中央有关部门将举行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座谈会。各地、各部门行业要根据实际,组织召开学习宪法座谈会、报告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宪法。
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与中央电视台举办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特别节目“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CCTV2014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积极开展年度法治人物的评选和宣传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禁毒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全国法制宣传日

全国法制宣传日是12月4日,2001年,国家将这一天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并在全国举行了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
此后,“法制宣传日”作为我国的法制的“节日”,每年我国都要举行相关的法制宣传活动。法制宣传职能部门或行业的领导机关组织各单位上街开展义务咨询、发表演讲、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组织法制文艺汇演等等。
按照党中央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要求,进入21世纪以来,宪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比较广泛的普及。
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
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提高。
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展开,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都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