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明朝职官体系之五军都督府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5-06-21
明朝职官体系中的五军都督府设置中军、左军、右军、前军、后军五个都督府,每个都督府设置左、右都督(正一品)、都督同知(从一品)和都督佥事(正二品)。都督府负责军队事务,管理都司和卫所,并向兵部汇报工作。武职选拔由兵部进行,选拔完成后,由都督府下发到各机构。都督府负责武官的诰敕、俸粮、操练、官舍旗役等事务,并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各省、各镇的总兵官和副总兵由三等真署都督及公、侯、伯担任。大都督府设有司马、参军、经历、都事等官职。按照规定,大都督为从一品,左、右都督为正二品,同知都督为从二品。大都督府下属设置参议、经历、断事官、都事、照磨等官职。五军都督府废除了大都督的设置,以左、右都督为长官,都督同知为从一品,副都督为正二品,佥都督为从二品。五军都督府管理在京卫所和在外都司、卫所,与兵部职能区分明确,兵部负责任免将领、训练军队,五军都督府负责统兵作战、管理屯田、掌管军籍、推选将领。五军都督府设置五军十卫参军府和五军断事官。五军各设置左、右断事二人,提控案牍一人。五军断事官提升为正五品,总领五军刑狱事务。五军照磨所专门负责文书工作。建文年间废除了断事和五司官。永乐元年设置了北京留守行后军都督府,永乐十八年废除“行在”二字,应天加了“南京”二字。洪熙元年再次称为行在,仍设置行后府,宣德三年又废除。正统六年再次废除“行在”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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