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均安人民政府历史沿革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5-06-18
顺德县建于明代景泰三年四月二十七日,划出南海县西南部和新会县东北部建置而成,县城设于太艮,后改名大良。清初仍沿用明制,光绪年间撤都建区,均安被编为第九区。从明至清,第九区隶马宁都管辖,下设江尾堡、白藤堡、鼎新堡、云步堡和福岸堡等基层机构。清咸丰三年,白藤堡三华村梁姓移居马宁堡的南沙开垦,同治年间筑起防洪堤围,名新围。

民国时期,第九区下编4乡16村,后在1946年县政府把原来的10区缩编为6指导区48乡,原第九区纳入第6指导区,下编4乡。1947年3月原马宁乡的南沙划入均安地域,设南沙乡,原第九区下管5乡。

建国后,顺德县人民政府恢复区建制,均安地域编为第九区,直属县政府管理,下编6乡37村1圩。1952年8月,原来的6乡改编为12乡1圩。1956年4月,原12乡1圩被缩编为均安乡和南沙乡6乡1圩。1958年3月,把磨刀沙、淋刀沙各村和白藤、马滘合编为均安乡和南沙乡2大乡,同年9月,撤销大乡制,建立均安人民公社。下设生产大队:仓门大队、沙头大队(含良村)、矶头大队(含桥头、外村)、南面大队(含菱溪)、南浦大队、星槎大队、四联大队、沙浦大队、豸浦大队、上村大队(含福岸)、三华大队、南滘大队、黄蓬大队、新华大队、南沙大队15大队和均安圩。

1959年7月,原15大队1圩被编为新华,南滘、黄蓬、仓门、三华、沙头(含良村)、矶头(含桥头、外村)、南面(含菱溪)、南浦、四联、星槎(含福岸)、沙浦、上村、豸浦、安成、凌沿、永隆、四埠18大队和均安圩。1961年4月成立均安区党委会,原均安人民公社分编为均安公社、沙浦公社、新华公社和南沙公社等4小公社37大队1圩1场。

1963年1月9日,撤销区党委会管理制和小公社,恢复均安人民公社。1983年12月撤销人民公社和生产大队建制,成立均安区公所,下编18乡政府1圩政府。1984年2月16日县人民政府批准均安圩编为区属镇。1987年2月撤区建镇,成立均安镇人民政府,原区属均安镇政府改称均安镇办事处,各乡政府改称村民委员会。1989年,均安镇各村民委员会改称管理区。1998年9月,均安镇各管理区重新改称村民委员会。2002年,均安镇18个村民委员会和1个街道办事处合并为仓门、沙头、天湖、鹤峰、三华、新华、南沙和太平8个社区居委会和5个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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