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知府、知州、知县,相当于我们现在的什么官职?
知府地位相当于现今一个地级市的市委书记兼任市长。
知州则相当于地级市代理市长。
知县相当于现在一个县的行政长官, 如县长。
古代官位等级即古代官职,涉及官署名、官名、官员的职掌等方面。各朝代的情况,也不尽相同。大体可分为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两大类。
秦汉主要行政区是郡。郡的长官,秦称郡守,汉称太守。隋唐主要行政区是州,州官称刺史,属官有长史、司马等。唐代在一些军事重镇,设节度使,属官有行军司马、参谋、掌书记等。宋代州官称知州,县官称知县。明清改州为府,称统知府。
扩展资料:
中国古代官制中存在着两类官职:
一类具有实际行政职能,另一类则代表官僚的品位高下。秦汉以降,历代品位性等级的形态、来源,品位性官职的数量、类别纷繁复杂并且因时而异,其每一细微变化都可以折射出相关政治变迁,解析其中的原因可以显示出中国古代政治体制的一些重要特点。
另一类则主要用于安排官僚品位高下,属“品位性职类”。后一类官号的权责规定有时只是徒具其名,但它们却具有不容忽视的品位意义:用于增添资望、赋予待遇、确认品阶,以及提供起家官职或迁转阶梯,提供候选、储才或安排冗散之位。前面征举的长串官衔,其中有许多就是这类官号。当然,在职能性和品位性官职之间,也存在大量既有职能、又有很浓的品位色彩的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知府 百度百科-知州 百度百科-知县
知府为四品官,相当于一个独立市的市长(不包括县级市)、市委书记,因为在古代行政、司法不分的;相对应的知县七品官就是现代意义上的县长、县委书记了。
省、地区、县级的地方行政机构,在明朝称为“布正使司”、“知府”、“知州”、“知县”。知县是一个县的行政长官。知府,与现在的地区行政公署专员相似。通常的知州,是一个大县,可以管辖几个知县。巡抚是一个比较大的地区行政长官,可以管很多个知府知县。按院是按察使司办公的大堂,按察使主管一个省范围的刑法之事,
相当于现代的省级公、检、法机关。大理寺则是明朝的最高审判机关。一品诰命夫人是一品官吏的元配夫人,皆由皇帝发出诏令封予,可以同一品官吏经常进出皇宫拜见皇帝。
【知州】州的长官,一般是六品或五品。 (正厅级)
【知府】宋代知府职略高于知州。清代知府为从四品。(副省长)
【知县】宋代县的最高长官。元代称县尹。明、清两代知县为正七品。(正处级)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知县相当于现在的县长(正处级)
知州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副市长(副厅级)
知府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市长(正厅级)
说明:因古代从四品知府到正七品知县相隔四级,所以无法对应现行的行政级别。
知府相当于地级市委书记兼市长,正厅级,知州相当于副职,市委副书记兼副市长,副厅级,知县相当于县委书记兼县长,正处级!顺便提到一点,在古代一个知府管理的地界是很大的,不像现在分设这么多地级市
知府;知州;知县.都相当于现在的什么官职?~
知府地位相当于现今一个地级市的市委书记兼任市长。
知州则相当于地级市代理市长。
知县相当于现在一个县的行政长官, 如县长。
古代官位等级即古代官职,涉及官署名、官名、官员的职掌等方面。各朝代的情况,也不尽相同。大体可分为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两大类。
秦汉主要行政区是郡。郡的长官,秦称郡守,汉称太守。隋唐主要行政区是州,州官称刺史,属官有长史、司马等。唐代在一些军事重镇,设节度使,属官有行军司马、参谋、掌书记等。宋代州官称知州,县官称知县。明清改州为府,称统知府。
扩展资料:中国古代官制中存在着两类官职:
一类具有实际行政职能,另一类则代表官僚的品位高下。秦汉以降,历代品位性等级的形态、来源,品位性官职的数量、类别纷繁复杂并且因时而异,其每一细微变化都可以折射出相关政治变迁,解析其中的原因可以显示出中国古代政治体制的一些重要特点。
另一类则主要用于安排官僚品位高下,属“品位性职类”。后一类官号的权责规定有时只是徒具其名,但它们却具有不容忽视的品位意义:用于增添资望、赋予待遇、确认品阶,以及提供起家官职或迁转阶梯,提供候选、储才或安排冗散之位。前面征举的长串官衔,其中有许多就是这类官号。当然,在职能性和品位性官职之间,也存在大量既有职能、又有很浓的品位色彩的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知府 百度百科-知州 百度百科-知县
这三个名词都是指官位,区别在于所管辖地区范围大小,以及官位品级大小。
知县县在政区建制开始于春秋时期。那时,秦、晋、楚等国在新兼并的边地设县,后来又推行到内地。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县”这个词语拥有很漫长历史,并且它的含义也没有大的改变。起先它是作为一种,帮助国家管理地方的制度(即郡县制)一并提出来的,时至今日,这一制度都依然存在,并随着历史的变迁而逐渐演变,增添了许多内容,“知县”就是在宋朝形成的。
知府据古代正史职官志(百官志)记载,东汉末年,州从监察区变为行政区,州最高长官称“州牧”,以掌一州军民。隋代,州最高长官称“刺史”或太守,唐宋时正式设立与知州平级的府级地方长官“知府事”。 这个官职还有一个我们更熟悉的名字——太守。念高中的时候我们就学过好几篇太守写的文章,譬如醉翁之意不在酒原文作者便是滁州太守。太守在地方行政算是级别最高了。
知州知州这一官职,相比“县”和“府”来说,起源较晚。是直到宋代,才第一次提出这一概念。而这一官名得到朝廷的正是肯定,是宋朝结束之后,明、清在总结前朝官职的基础上做了改进衍生。确定了官职的管辖范围和品级。
宋以朝臣充任各州长官,称“权知某军州事”,简称知州。“权知"意为暂时主管,“军”指该地厢军,“州”指民政。明、清以知州为正式官名,为各州行政长官,直隶州知州地位与知府平行,散州知州地位相当于知县。
知县不用说大家都知道相当于县长或者县委书记,至于知州和知府:
前者相当于现在的市委书记兼县长,后者便是市委书记兼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