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后妃制度等级区分,小主、答应、贵人、妃子等的级别谁高认低?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5-06-21
清朝后妃制度,指的是妃嫔的选择、册封、晋封以及日常生活需遵循的相关制度,随着时间而逐步完善。在清朝,将皇后之下的妃嫔分为七等级,为:皇贵妃,贵妃,妃,嫔,贵人,常在,答应(还有最小的官女子:就是可以侍寝的宫女)。
皇贵妃(地位视同皇太子妃)
贵妃(地位视同亲王妃)
妃(地位视同世子妃)
嫔(地位视同郡王妃)
贵人
常在
答应
(皇贵妃至嫔为妾室,嫔以下的贵人、常在、答应仅为通房,不算妾室,没有朝服和朝冠)
册封/册立皇贵妃、太子妃、贵妃、亲王妃、世子妃用金册;册封妃、郡王妃用镀金银册;册封嫔用银册;册封贝勒夫人及以下用纸册;贵人、常在及答应无册。

宫中的妃子按级别大小最小的官女子,然后的是答应
常在
贵人


贵妃
皇贵妃
皇后,其中左至右嫔以上的才能成为娘娘,拥有自己的主位可以一个人住,嫔一下的都成为小主,与其他小主住在一起。而且嫔以上的人数是有限的,嫔6人,妃4人,贵妃2人,皇贵妃1人,形同副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