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书与民事调解书区别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5-06-21
民事裁定书与民事调解书的区别如下:
1、解决问题的不同:民事裁定书主要解决诉讼中的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
民事调解书则是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通过调解达成的纠纷解决方案;
2、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民事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而民事裁定书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发生法律效力;
3、内容和形式的不同:民事调解书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协议内容,
而民事裁定书则包括裁定结果和理由;
4、上诉权利的不同:民事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与判决书相当,不可上诉;
民事裁定书中部分裁定可以上诉,如不予受理、对管辖权的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等。
民事裁定书的法律效力:
1、裁定书的种类:民事裁定书包括了立案裁定书、中止审理裁定书、恢复审理裁定书、终结审理裁定书等;
2、法律效力:民事裁定书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被裁定人必须遵守,否则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强制执行;
3、上诉情况:部分民事裁定书可以提起上诉,而有些裁定书是终局性的,不得上诉;
4、执行程序:民事裁定书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直接申请执行,例如支付令;
5、裁定内容:裁定书通常涉及程序性问题的决定,如是否受理案件、是否中止审理等。
综上所述,民事裁定书与民事调解书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解决问题的方式、法律效力的时间、内容和形式以及上诉权利的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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