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日工资该怎么算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5-06-18
根据上海市劳动人事局以每年工作日计算出的每月平均工作日是21.7天,加班工作是根据你的工资除21.7,测算出日工资,然后乘于天数(双休日乘2,国定假乘3),就能算出你的加班工资。
例如:上海市最基本工资960元除于21.7等于44.3,双休日加班一天乘于2等于88.6元,节假日加班一天乘于3等于132.9元。

a、
每月按平均法定工作天数21.75天计算。
日工资=月标准工资÷21.75
20.83天是按全年365天减去104个公休假日,再除以12个月计算求得。
在这种计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缺勤不计算为缺勤天数。
b、每月按平均日历天数30天计算。
日工资=月标准工资÷30
在这种计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缺勤计算为缺勤天数。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日平均工资应该怎样计算~

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八年一月三日


根据《全国节假日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为:1、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为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为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为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2、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