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时期的官职:太守,刺史,州牧,郡守 谁大谁小都负责什么的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5-06-15
三国时期的官职各有其独特的职责和权力。首先,太守是郡的最高行政长官,全面负责郡内的大小事务,包括治理民众、举荐贤才、审理诉讼、检举奸恶等,并有权任命属下的掾史。其次,刺史是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年)设立的职位,主要职责是巡查和监督郡守及其他官员的行为,年终时返回京城,向三公汇报工作,三公再派人核实情况后进行处理。州牧则是东汉末年设立的高级官职,负责一州的事务,是州的最高行政长官。最后,郡守在汉景帝时期更名为太守,是州的下一级行政长官,掌管一郡的政务。这些官职在三国时期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尽管职责和权力在不同地区有所差异,但都是地方行政管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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